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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校园不良贷——金融知识走进沧州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28 10:06:43

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校园不良贷——金融知识走进沧州师范学院

926日,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校园不良贷——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我校举行。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高颖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法律事务处处长王龙出席活动并致辞。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志弘;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沧州外汇管理局局长李博;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车克君;沧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王颖;沧州市委网信办网络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科长李辉;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消保部总经理刘冬梅;交通银行沧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康金伟;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冯宝健;沧州银保监分局大型银行监管科科长刘荣生;我校安全工作处处长单勇出席活动。我校学生工作部部长辛智广主持活动。

高颖在致辞中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尤其是在当前信息时代的环境下,每个人越来越频繁深入的与金融业务相联系。一些新平台和新业务的出现极大的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增加了诸多风险,金融诈骗案件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大学生因社会经验少,防范风险意识淡薄,更容易成为诈骗团伙的目标对象。帮助同学们了解和掌握金融知识,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范不良校园贷、电信诈骗、网购诈骗等金融消费风险,科学合法处理金融事务,成为我们的迫切需要。

高颖在致辞中向同学们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认真聆听讲座,提升风险识别能力。为了办好这次活动,银保监局、网信办等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布署,交通银行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将金融知识带进校园。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同学们要认真聆听,铭记在心,把知识融化到血液里,落实到行动上。二是宣传金融知识,做好校园金融小卫士。大家要以身作则,争当“校园金融小卫士”,把学到的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人,引导身边的同学、朋友,正确使用金融产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王龙在发言中表示金融是一项古老的活动,从人类早期的以物易物开始,我们就在不知不觉中使用着金融的概念,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金融知识是日新月异的,在今天的世界,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已经成为了每一个人生活的“必修课”。未来,我们每个人都要大力宣传金融知识,切实提升自己的金融素养,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弘扬金融正能量。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在这种大背景下,宣传整治“校园贷”“套路贷”等金融乱象,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民众金融素养,我们人人有责。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能够切实引导同学们了解金融、关注金融、用好金融,远离、抵制“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树立科学的金融投资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合理借贷。

刘冬梅在《高校学生自觉抵制“校园贷”“现金贷”倡议书》中对参加活动的学生发出倡议: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坚决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做法,坚持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选择正规金服务渠道。确因生活困难或学业需要申请款业务的,主动向学校反映困难,坚持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等业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決抵制各类非法网贷业务,做到不参与、不接触非法网贷活动;遇身边同学申请办理网贷业务的,友善提醒并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有效防范潜在风险;不慎陷入“校园贷”“现金贷”及其他民间借贷纠纷的,第一时间向学校、家长报告情况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活动上,交通银行沧州分行的王爱丽做了交通银行金融知识宣传讲座;我校17名同学获颁金融知识宣传志愿者聘书;学生从慧作为学生志愿者代表在活动上做了交流发言;曹璇等三名同学表演了金融安全主题情景剧——“中奖了”。

活动过后,参加活动的学生纷纷在倡议书展板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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