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促进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增强学术活动的计划性、程序性、层次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请各院、系、部依据《沧州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谋划本学期的学术活动,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学术活动计划表》,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主任签字、盖章)于2015年4月21日前报送到科研处。科研处、教务处签署意见,经主管校长和校长同意后,按此计划组织实施。
另,请将本部门2014年的《沧州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登记表》及《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学术交流一览表》电子版传到科研处。
邮箱:317100084@qq.com
附:1、《沧州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2、《沧州师范学院学术活动计划表》
3、《沧州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登记表》
4、《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学术交流一览表》
科研处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